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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三举措引入外部力量参与执法监督

时间: 2026-01-15 14:17 来源: 昆山市司法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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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司法部召开首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强调要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拓宽监督渠道。今年以来,昆山市司法局立足实际,探索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与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机制,推动“个人监督”与“单位监督”双轨并行,赋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目前,已完成首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和企业联系点的选聘与公告工作。

一是构建制度体系,确保监督有“制”可依。制定出台《昆山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明确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职责定位、选聘条件与程序、权利义务、履职方式等关键内容,形成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全周期管理制度。配套出台《昆山市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管理办法》,从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中选取联系点,为单位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提供制度化通道。两项制度共同明确了外部力量可以参与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公正性、规范性进行监督和建议,为常态化、规范化引入外部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监督提供了操作指南。

二是组建监督队伍,确保监督有“人”可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选聘工作,通过发布公告、接受报名推荐、开展资格审查、进行社会公示等一系列规范程序,聘任首批19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成员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基层社区工作者等。同时,在昆山全国前500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中择优设立29家企业联系点,发挥好外部监督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客观反映情况问题。

三是谋划履职路径,确保监督有可为。健全联系服务机制,由司法局统一牵头,为特邀监督员设立专门联络渠道;与企业联系点建立日常联系工作机制,分别确定负责人与联络员,通过座谈会、走访等多种形式,定期通报行政执法重点工作。细化履职保障措施,针对特邀监督员,谋划“伴随式”执法监督、案卷评查等活动;针对企业联系点,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与数据资料。构建闭环反馈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意见“收集-研判-移交-督办-反馈”全流程机制,保障两类外部监督力量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其履职积极性和对监督机制的认同感,助力构建更加开放、透明、互信的执法监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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