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昆山市通过加强目录化、程序化、信息化“三化”管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闭环管理。
一是加强目录化管理,严把动态调整关口。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未经相关程序不得任意增加、减少或变更。根据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调整情况,可以对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需要新增或调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明确严格履行《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相关程序规定。
二是加强程序化管理,规范法定程序履行。严格执行国务院、省、苏州市和昆山市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明确决策承办单位、市纪委监委、政法委、政府办、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探索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的标准化模板,确保程序合法规范。严格责任后果,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严禁提请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全面推行网上运行。依托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系统,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工作。市政府、各区镇、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纳入网上运行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率达100%,实现决策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督管理。加强网上决策论证过程指导监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论证工作实现节点管理与流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