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规范有序完成局总支部委员会及下设各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筹划组织“七一”有关活动,更新“安全哨兵”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内容。持续开展“应企恳谈日”“洁净家园日”等活动。(牵头领导:陈强、钱曦、付涛,责任科室:党总支、办公室)
2.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务院、省、苏州和昆山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和“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扎实做好端午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牵头领导:陈强,责任科室:各班子领导分工负责)
3. 加快实体化运行市“一体办”,认真落实周研判、“综合查一次”等重点工作,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五位一体”工作指导。开展2026年度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工作,配合做好各级督查巡查及反馈问题整改闭环,推进2026年度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牵头领导:钱曦,责任科室:综合协调科、巡查督查科)
4. 持续抓实“厂中厂”“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扎实开展重点企业、群租园区指导服务,启动工业企业夏季用电安全自查,推进包材、涉塑企业开展专项自查,加快推进粉尘涉爆重点企业物联感知、视频监控建设和数据接入。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和深度检查,认真做好举报核查、工伤核查和信用修复工作,常态化开展“厂中厂”、特殊作业等重点领域无人机巡查检查。配合做好苏州市委涉企行政检查问题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各项工作。加快推动《昆山市安全生产巡查员管理实施办法》及巡查员履职清单落地。(牵头领导:朱冬生、张远,责任科室:基础科、执法大队)
5. 加强端午节期间值班值守、信息上报和突发事件处置。认真做好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等7个专项预案修订工作,督促区镇、部门做好应急预案修编和应急演练。完成全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评审,会同资源规划部门对森林防灭火重点单位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宣贯。召开第三季度自然灾害风险分析会商会,组织开展全市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根据气象预警及时发布气象灾害应对提示单,扎实做好汛期强降雨、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牵头领导:郭金军,责任科室:应急指挥科、消防协调科、防汛防旱科)
6. 加强端午节期间危化品领域安全防范,发布汛期、夏季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示,持续开展危化品企业深度检查,推动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和维护检测。举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应企恳谈会”,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管理要求》宣贯工作。指导昆山精细材料产业园做好园区风险等级复核评估。持续推进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桌面推演。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对上年度事故企业进行复查评估,加强工伤事故数据分析,研判梳理高风险企业。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牵头领导:柏鸣,责任科室:危化科、调查评估科)
7. 召开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例会,组织实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完成安全生产考试点复核提升工作。举办全市第二届安全“答人”知识竞赛线下决赛活动,持续推进安全知识学习积分有奖兑换活动,拟定《区镇安全学校实体化运行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培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二次征求意见稿)》。结合全市整体规划编制,完成编制《昆山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草案)》。落实苏州市2026年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撑安全生产试点工作,完成开发区试点企业续保以及12家国资园区投保安责险工作,进一步完善安责险专项推广方案及投保、奖励办法。持续开展2026年度安全评价机构核查。(牵头领导:胡斌,责任科室:规划科技科、培训中心)
8.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建成并投用首批安全主题暖“新”驿站,举办“应急×咖啡”跨界联名活动、“全员查找风险隐患”等系列宣教活动,推进“避险技能+1”主题宣讲。开展区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常态化做好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培训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巡回宣讲。持续优化“应急365”平台功能,加快推进“厂中厂”模块与省风险报告系统数据对接,推动第三方机构管理模块、安责险系统模块升级。(牵头领导:朱冬生,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信息中心、危化科、基础科、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