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下列权利人的宅基地和房屋面积、房屋建设年代等情况经村民小组、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级确认审核通过,现依法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现将拟办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有异议者,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反映,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公示情况予以登记。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 6月 9 日
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下列权利人的宅基地和房屋面积、房屋建设年代等情况经村民小组、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级确认审核通过,现依法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现将拟办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有异议者,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反映,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公示情况予以登记。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 6月 9 日